实施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二)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1.强化机动车环保管理。
采取引进来走出去等多种交流途径,提升西藏环保系统人员业务水平。全国环保系统十三五对口援藏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举全国环保系统之力,强化政策、资金、人才、技术援藏等措施,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综合治理,突出抓好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不断提升西藏环境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大力推进美丽西藏建设,切实保护好雪域高原。
完善各项对口援藏政策,加强科技扶持,帮助西藏开展相关战略环评和规划环评以及重大项目环评报告技术评估、专业规划编制等工作,指导开展自治区以下环保监测监察执法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协调完善生态综合补偿机制,推动西藏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加大援藏技术干部选派力度,帮助协调西藏环保系统派员到环境保护部及直属单位、对口援助省(市)环保部门学习锻炼和挂职,并积极引导生态环保专业优秀毕业生到西藏工作或提供服务。这些重要指示,为进一步做好环保援藏工作、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环境指明了前进方向。陈吉宁叮嘱大家,要利用好国家大气背景监测站,掌握青藏高原区域大尺度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与拉萨的空气质量状况进行对比分析,明晰拉萨空气环境质量变化规律。二是推动环保队伍能力不断提高。
各有关省(区、市)以及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厅(局)负责同志和具体联系对口援藏工作的部门负责同志,环境保护部机关各有关部门、派出机构、各有关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陈吉宁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西藏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着力提高环保援藏工作水平,全力支持西藏把高原生态环境保护好,把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好。在排污方式方面,造纸企业废气无组织排放暂时难以监管,可暂不纳入许可内容;废水排放应明确是直接排放还是间接排放,并注明排放去向。
排污许可制度是未来固定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因此制度的建立要与现有固定污染源管理要求做好充分衔接。一方面,可考虑实际情况逐步将其纳入管理;另一方面,倒逼尽快提升AOX、二噁英监测、管理能力水平,满足环境质量要求。第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制度应与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相衔接。第四,造纸行业排污许可制度应与排污收费制度、环境统计制度和环境执法等衔接,将排污许可日常管理中的实际污染物排放量作为排污收费、环境统计和环境执法的重要依据。
据统计,2014年全国造纸生产企业约4000家,数量不大,但其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占全国工业排放量的18.7%和7.9%。因此,排污许可制度不仅要规范固定污染源排污行为,更应实现对企业环境保护的全过程管理,通过排污许可的载明事项体现。
同时,应强化环保主管部门尽职免责,避免企业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环保部门先承担责任的情况发生。在发证过程中,还可以根据企业排污状况分类实施,对于制浆、造纸等污染物排放量大的企业可优先开展发放工作。造纸行业涉及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等多种介质,排污方式包含直接排放、间接排放等。笔者认为,全面实施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制度不能一蹴而就,应从典型行业如造纸行业入手,建立排污许可实施范本后逐步拓展。
区域特征污染物的确定可基于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结合行业排放的污染物确定,如造纸行业排放标准中的总氮、总磷等指标。全国实施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应纳入排污许可污染物指标。造纸行业排放标准中的AOX、二噁英等指标均为氯漂白化学制浆工艺的特征污染物,但现有监测水平无法满足日常监管。各地环保部门可基于国家要求,采用现场检查、书面核查等方式,制定对造纸企业强化检查、加密抽查的规则。
排污限值包括污染物允许排放浓度和允许排放量两类。许可证的发放要与生态环境功能区相一致,自然生态保护区、生态功能保育区等禁止发证,生态环境功能区要求高的区域应严格发证。
同时,结合工商注册信息,开展环境统计外造纸和纸制品企业的信息采集,并将其作为后续的发证对象。环境保护部部长陈吉宁在2016年全国环保工作会议上提出,出台《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在电力、造纸两个行业率先全面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
第三,造纸行业排污许可制度应与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衔接。要实现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管理,必须在不断查明所有固定污染源排污情况的同时,分阶段、分类实施。排污许可制度不仅要规范固定污染源排污行为,更应实现对企业环境保护的全过程管理,具体通过排污许可的载明事项体现,具体内容包括企业生产工艺和产品、末端治理设施和环境管理要求等。如责令造纸企业停产、关闭,制定企业诚信黑名单,限制其抵押贷款,实施高额度罚款等。对于造纸企业无证排污或违反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放污染物的行为,可以通过建立具有震慑力的惩罚制度,督促造纸企业按证排污。排污许可证中的污染物指标应体现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和行业污染防治要求,具体包括全国实施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区域特征污染物和行业特征污染物。
在我国,排污许可证已推行20余年。末端治理是确保企业按证排污的关键环节,在许可证中主要明确企业的治污能力、治污工艺等内容。
1 为什么可从造纸行业入手推行排污许可?为了确保排污许可制度具有代表性、普适性和可操作性,典型行业的选取可遵循排污量大、排污情况复杂、生产相对统一等原则。造纸行业产品相对单一,主要包括制浆、造纸、加工纸、纸制品等,其不同产品、不同原料、不同生产工艺的产排污情况巨大。
三是许可证的载明事项应体现全过程管理。并采取相应措施,纠正、处罚企业违法行为,实现造纸行业排污全口径电子化管理。
行业特征污染物指标主要依据行业排放污染物毒性、排放量来选取,同时还要考虑监测能力等管理支撑水平。对于直接排放的造纸企业,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可根据企业产能、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排放浓度等予以确定;对于废水排入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的造纸企业,其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可与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协商后确定。排污许可证制度是国际通行的一项环境管理制度,是监管固定污染源排放的有效手段。环境质量不达标的,可采取等比例削减等方法对初次允许排放量进行计算得到最终允许排放量。
开展排污权交易的记录应当在排污许可证中予以载明,载明内容应包括交易前后的许可排放量和浓度变化、环境管理措施变化等内容,做到实时、动态调整。允许排放量可先通过标准进行确定,再根据受纳水体的环境质量改善需求最终核定。
产生污染的造纸企业包括制浆、造纸、浆纸联合企业3种,其原料、生产工艺、产品类型相对统一,便于明确排污许可内容,有利于开展证照管理实践。对于造纸行业环境管理,环境保护部先后发布了《制浆造纸行业现场环境监察指南(试行)》、《制浆造纸企业环境守法导则》等,并推行了造纸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量全口径核算。
具体内容包括企业生产工艺和产品、末端治理设施和环境管理要求等。造纸企业应及时公布产品产量、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浓度等信息。
对于造纸行业,可先从环境统计内的企业入手,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并总结成效。造纸行业是我国水污染重点行业。在根据标准确定排放量之后,应进一步与受纳水体的环境质量改善需求衔接。影响企业排污的因素贯穿于生产和末端治理的始终。
目前,我国固定污染源管理还存在监管能力不足、处罚力度不够等问题,企业违法排污成本低,偷排、漏排时有发生。2 排污许可证核发管理需注重哪些问题?推行造纸行业排污许可,需要注意以下问题:一是分阶段、分类逐步实现固定污染源全覆盖。
4 许可证制度和现有固定源管理制度怎样有效衔接?排污许可制度是未来固定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因此制度的建立要与现有固定污染源管理要求做好充分衔接。排污许可证中特殊要求应遵循各要素功能区的质量标准与排放标准,并根据功能区的要求严格执行、监督和落实造纸行业排污许可证。
将排污许可制度作为固定污染源管理的核心,应实现排污许可证全口径发放,同时确保发放许可证的统一性、公平性和易操作性,但我国目前环境管理尚未覆盖全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内容主要用于明确对固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的具体要求,包括排污限值和排污方式,与排污许可证的载明事项应有所区分。